各单位、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,促进学校医学科研实验中心(以下简称“实验中心”)建设,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,经研究决定:获得经费(包含院外和院内配套经费)资助的课题原则上应在实验中心完成,因技术或设备等原因不能在实验中心完成的指标,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外事处提出申请(申请表请从科研外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),经科研外事处审核、主管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在外单位进行实验,没有按此通知规定流程申请而在外单位完成实验者,学校将不再予以报销科研经费。特此通知。
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归学校科研外事处。
附件:
校外实验申请表.xls